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铜仁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铜人领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铜仁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铜仁学院位于素有“梵天净土·桃源铜仁”美誉的贵州省铜仁市,坐落于梵净山麓、锦江河畔的川硐教育园区。菁菁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获奖高校、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建设院校、贵州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和全国及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贵州省“三全育人”示范标杆高校,是中国高校水产学科发展联席会理事单位和中国新农科水产联盟单位。百年薪火相传,砥砺奋进,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数万人才,涌现出了一大批学术精英、行业翘楚、党政干部、教学名师,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占地910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实验实训中心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8千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1.5万册,电子图书283.3万册。学校现有在校生8480人,教职工954人,博士199人,硕士324人;正高级职称154人(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19人);博士生导师2人、校内研究生导师131人,校外兼职硕导112人;“双师双能型”教师325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管专家5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市管专家11人,“梵净文化人才”3人。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4人,贵州省“千”层次人才51人,贵州省千人创新创业人才1人,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4人,贵州省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1人,贵州省社会科学学术先锋4人;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4个、贵州省社会科学学术先锋号1个;贵州省科技厅创新人才团队1个、贵州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2个。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学校成为2020年审核增列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和材料与化工硕士、农业硕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点。 拥有贵州省区域一流培养学科1个(教育学)、特色重点学科1个(民族学)、重点学科3个(教育学、林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重点支持学科3个(思想政治教育、农林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技术)。
学校铸就了“明德·致用”的校训,培育了“苦心励志·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凝练了“铜仁需求·国家标准”“依托梵净·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和“依托山区·服务地方”的办学特色,确立了“小而精”的发展战略,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形成了以区域一流(培育)学科教育学为引领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二、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3.品行端正,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师德师风良好;
4.无违法犯罪和违反公序良俗行为;
5.博士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紧缺专业经学校校长专题会议研究可以按《铜仁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铜人领发〔2023〕10号)关于年龄的要求执行;
6.符合学校相关业绩成果要求;
7.身体健康,人格健全,安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高层次人才需求
(一)人才类别
1.第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获得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科学家或专家组成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成就奖获得者,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
2.第二类人才:国家级“计划人才”,领军人才入选者(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科技部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获得者,科技部“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科技部“86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科学家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
3.第三类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科研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学术奖励称号获得者,省突出贡献人才、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青年长江学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省(部)“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科学家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
4.第四类人才:省(部)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省(部)级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部)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部)级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
5.第五类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二)岗位需求
1.前四类人才引进岗位需求不限
2.第五类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注:(1)安家费:第五类人才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40周岁(截止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以下可享受待遇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50万,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党的建设40万,其他专业30万;
(2)科研启动经费:第五类人才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40周岁(截止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以下可享受待遇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5万,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党的建设20万,其他专业15万;
(3)夫妻双方同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分别按各自对应标准享受住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引进成功,被学校聘用后,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报销面试的车旅费(火车除软卧外,高铁除一等座和商务座,轮船除游轮,飞机票按高铁进行折算报销)、住宿费、体检费及来校工作时的车旅费(火车除软卧,高铁除一等座和商务座,轮船除游轮,飞机票按高铁进行折算报销)、行李托运费(国内限5000元内,省内限2000元内);
2.对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待遇;
3.从市外引进的上述高层次人才,其医疗待遇、子女入学和旅游服务等优惠政策,可参照《铜仁市“优才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执行,配偶安置按省、市最新政策执行;
4.博士工作津贴;
5.聘用期内其他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贵州省、铜仁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还未评有职称资格的博士可以享受校聘副教授,七级岗位的工资待遇(三年内须通过评聘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资格则按讲师聘用);
7.已取得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符合条件的可聘任到相应岗位。
五、应聘程序和注意事项
应聘者请将相关的支撑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自荐表、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可以支撑其学术与科研经历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不再进入应聘程序。具体应聘程序如下:
1.组织审查。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支撑材料以及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业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综合测评。经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由用人部门主持,以谈话、答辩、试讲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评,对其专业水平、教学能力以及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等方面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择优提出拟聘用建议。
3.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及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贵州省有关规定和《铜仁学院关于加强新进教师政审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引进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拟聘用人员须根据学院考察组的工作要求,提供综合考察所需材料。
5.聘用备案。体检、考察合格后,经公示后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6.正式聘用后,与学校签订《铜仁学院博士研究生工作协议书》《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前四类人才合同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事一议”,第五类人才的聘用合同期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续聘。
六、联系方式
我校常年引进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欢迎各位英才加入铜仁学院!
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启航路238号 铜仁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856-5230531(铜仁学院人事处)
网址:www.gztrc.edu.cn
mail:trxyrsc@126.com
联 系 人:马老师